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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0 | 尊重人权是人类普遍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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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 强调以人为本推动人权事业

 

    来源: 新华社   

 


  
  2008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中国人权研究会在北京举行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座谈会。日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
  
  胡锦涛在信中首先向全体与会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并向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联合国在60年前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表达了世界各国人民对推进世界人权事业的共同愿望,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胡锦涛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中国人权事业也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和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胡锦涛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胡锦涛表示,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国际人权合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上,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宣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信。他在讲话中说,胡锦涛总书记的信阐述了我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为我们做好人权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信中提出的要求,全面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为促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座谈会上说,胡锦涛总书记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是对所有从事人权领域工作的同志们的极大鞭策和鼓舞。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人权理论研究,为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完)

 

[转贴]人权史溯源

人权史溯源


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1632-1704) (国会图书馆)(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论述人权性质的四篇系列文章之一)
人类在思想和灵魂深处有这样一个信念:人人都有权利,包括有权利不受压迫,有权自由作理性选择,有权不受折磨。
回顾历史,大多数社会只让极少数幸运者享有权利。在18世纪的欧洲,出现了以宇宙秩序为本的"自然法"(natural law)学说,阐明人人都享有权利。这一学说对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American Revolution)以及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宪法至今仍是指导美国所有法律的文本。

所有文明国家都努力确定和维护人权。人权的核心理念普世相同:只要是人,就有人权。人权尽人皆有,而且是平等的。人权也是不可剥夺的。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地点,人权可能因正当或不正当的理由而一度被取消,但人权作为固有权利的理念不可磨灭。

人权理念的演变

有史以来,所有人类群体都有公正与公平以及尊严与尊重的概念。不过,在16世纪以前,只有少数人认为人人都享有某些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可以利用这些权利来保护自己不受社会及其统治者的侵犯。

在现代时期之前,很多社会认为明智治国和为民造福属于统治者的责任。但这种责任被认为是天意所归或传统所定。它所基于的并不是让普通民众能用于抵御不公正统治的个人人权理念。

第一位系统阐述人权理论的人当属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洛克指出,人组成社会,社会建立政府,目的是让人们享受"自然"权利。

洛克将政府定义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社会契约"。他认为,公民仅应服从保护其人权的政府。公民的人权甚至可以高于政府的权利和利益。政府只有完全尊重并保障公民的人权才具备合法性。

然而,洛克的理论有其局限性。他并没有考虑所有人的权利,尽管他在文章中指的普世权利。他所关注的是保护欧洲男性有产者的权利。女性以及土著人、仆工和劳工没有被视为有所有权利的人。尽管如此,洛克及其其他同代人的学说仍是一个重要突破。

扩大权利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很多重大的政治斗争都与扩大受保护权利的范围有关。这包括赋予所有公民投票权,允许劳动者为提高薪酬及改善工作条件而进行游说,以及消除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

上述各种情形都表现为,被剥夺权利的群体利用他们有限的自由,争取让本应属于他们的基本权利得到法律承认。在每一情形中,人们的根本理由就是:"我们"──毫不低于"你们"──是人。因此,我们应当享有同样的基本权利,并得到国家的同等关心和尊重。对这一观点的承认给全世界带来了重大社会和政治变革。

放眼全球,剥夺本国公民基本人权的政府往往不具有长期稳定性。苏联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共产主义阵营国家的公民越来越不愿听任让国际公认的人权遭到蓄意剥夺。在南美洲和中美洲,实行压制的军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纷纷倒台。在亚洲和非洲,虽然自由化和民主化发展不一,但也确实取得了发展。韩国和南非便是推动人权的两个杰出典范。

近代史中的经验是,人们只要有机会选择,便会选择国际公认的人权。尽管还有种种缺陷,但现在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胆敢剥夺人民自由选择权的政府已经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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